室內照明線路采用管配線時,應符合以下要求:
①明管配線,鋼管壁厚不應小于1.0mm,裝于潮濕、易腐蝕場所的明管,以及埋在混凝土內的暗管,鋼管壁厚不應小于2.5mm,管壁應經過除銹和防腐處理。
②采用硬塑料管配線時,明敷設管壁厚不應小于2mm;暗敷設管壁厚不應小于3mm。在易燃、易爆場所,明敷設時,禁止使用硬塑料管配線。
③鋼管或硬塑料管的管徑選擇,管內導線截面總和(包括絕緣層)不應超過管子有效面積的40%,最小管徑不應小于13mm。
④管子轉角處的彎曲半徑,一般不小于管子外徑的6倍。敷設于混凝土內時,其彎曲半徑不應小于管子外徑的10倍。管子的彎曲角度不應小于90°。
⑤明管采用管卡固定。鋼管管卡間的距離一般不大于2.5m,當管子外徑大于50mm時,管卡間的距離可不大于3.5m。硬塑料管管卡間的距離,管徑在20mm以下時為1m,管徑在20~40mm時為1.5m,管徑在40mm以上時為2m。
⑥鋼管與鋼管之間或鋼管與接線盒之間,一般采用絲扣連接。硬塑料管之間可采用套接或焊接。
⑦采用鋼管布線時,同一管路的導線必須穿在一根管內。不同電壓的回路,禁止同管敷設,管內導線不得有接頭。
⑧采用鋼管或硬塑料管配線,遇有下列情況時,均應加裝中間分線盒或接線盒:
a.無轉角時,在管線全長每30m處;
b.有一個轉角時,在每20m處;
c.有兩個轉角時,在每12m處;
d.有三個轉角時,在每8m處;
⑨配線管與各種管道的最小平行、交叉距離應符合下表的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