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布線系統的網絡體系相對來說比較復雜,它是有網絡的若干元素互相聯系而構成的一個整體,具體到結構、性能和要求等,因此網絡體系也會被稱為總體結構。如今,按照不同的網絡體系分類 ,可以分為通用性的綜合布線系統和特殊性的綜合布線系統兩大類別。
特殊性綜合布線系統在稍微細分下來,又有屏蔽結構的綜合布線系統和工業企業的綜合布線系統等類型。對于每一個網絡體系,國家都有明文規定的標準,這些標準規范將指引我們順利完成各項工程項目。下面就帶大家了解一下屏蔽結構的綜合布線系統的標準規范。
第一、采用屏蔽結構綜合布線系統依據
按照我國國家電磁兼容通用標準《居住、商業的輕工業環境中的抗擾度試驗》(GB/T 177991—1999)和國家標準草案77/181/FDIS及IEEE 802.3—2002標準中都認可的3V/m的標準值,在國家標準《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》(GB 50311—2007)中也做出相應規定。具體規定如下。
1、在綜合布線系統工程區域范圍內如存在的電磁干擾場強高于3V/m時,宜采用屏蔽結構的綜合布線系統進行防護。
2、用戶對磁場兼容性有較高的要求(電磁干擾和防止信息泄漏可能影響信息安全)時,或根據確保信息網絡安全保密的需要,宜采用屏蔽結構的綜合布線系統。
3、如采用非屏蔽結構的綜合布線系統,無法滿足工程現場安裝條件對纜線的間距(如最小凈距)的要求時,宜采用屏蔽結構的綜合布線系統。
在具體的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過程中,如用戶提出要求或工程現場客觀環境中存在電磁場干擾時,應進行現場測試,通常可采用電磁騷擾測量接收機或使用現場布 線測試儀配備相應的測試模塊,對模擬的布線鏈路進行測試,取得多需的必要數據后,進行研究分析,作為工作程序設計中實施的依據。具體測試方式應符合所用的 測試儀表的技術要求和規定的方法及工作程序。
第二、采用屏蔽結構綜合布線系統的纜線和綜合布線系統
在屏蔽結構綜合布線系統中采用的電纜、連接部件、跳線、設備電纜都應該是屏蔽結構的,并應保持屏蔽層的連續性。具體布線部件的命名規定如下。
1、屏蔽結構綜合布線系統中電纜的命名可按《用戶建筑綜合布線》ISO/IEC 11801 中推薦的方法統一命名,不宜隨意引用生產廠商的命名。
2、綜合布線系統中采用屏蔽結構的銅(芯)線電纜,其命名方法。
3、對于屏蔽結構綜合布線系統的電纜=,根據纜線防護結構的要求,可分為F/UTP(電纜金屬箔屏蔽)、U/FTP(線對金屬箔屏蔽)、SF/UTP(電纜金屬編織絲網加金屬箔屏蔽)、S/FTP(電纜金屬箔編織網屏蔽加上線對金屬屏蔽)等幾種結構。
不同屏蔽結構的電纜會產生不同的屏蔽效果。從以往工程實踐來看,一般認為金屬箔對高頻、金屬編織絲網對低頻的電磁屏蔽效果為佳。如果采用雙重屏蔽結構 (SG/UTP和S/FTP),則屏蔽效果更加理想,可以同時抵御線對之間和線對對來自外部的電磁輻射干擾,減少線對之間外部對線對的電磁輻射干擾。
因此,在屏蔽結構綜合布線系統工程中有各種各樣形式的電纜可供選擇(包括與連接器件和設備之間的各種組合),形成不同屏蔽結構的綜合布線系統。但是為了保 證良好的屏蔽效果,不論采用什么樣的屏蔽結構,必須是連接而不間斷的。要求電纜的屏蔽層與屏蔽結構的連接器件或設備之間,它們的連接必須達到360o,即 纜線和部件或設備的連接部位,應該是360o的無縫連接,以確保屏蔽效果優良。